到一处完整的肌肤。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却能从苦涩中体会到丝丝甜意,如同吃苦心草时的回甘,在苦涩中的甜意比纯粹的甜更令人难忘。就像在前一天晚上,他收到了一瓶玉肌膏,这种膏药价值千金,只要抹上去就会将疤痕彻底抹去,最终他却还是留了后背上那道长长的疤痕,只要触摸到,就会想起在崖底艰苦却难得无忧无虑的日子。
之前出崖的振奋消失不见,离别的愁苦像潮水一样涌来,眼前已经有些模糊。虽然明知道不会有人,但还是满怀希冀地回头,果不其然,只能看见翠柏棵棵,随风轻摇,似是故人挥手相送。
日上中天,他必须要走了,纵使千般不舍,万般留恋。
百骨知回头深深看了一眼,深吸一口气,望着来时的方向喊出了一直想说的一句话——
“师父——您保重——”
“我会带尿布来看你的——”
看你的……
你的……
的……
看你妹的!
原本啪嗒啪嗒掉眼泪的青衣孩童青筋暴起。
回音未歇,带着稚嫩童音的怒喝远远传来:
“滚!!!”
鸟雀俱飞,余音袅袅,不外如是。
哪怕洛书对这个世界知之甚少,但是也明白,这根本不是一个红楼应有的防卫,肯定有什么是他还没有发现的。但是时间紧迫,他一个人不可能在十天之内把所有的秘密都摸清,就只好暴力解决了。
说起来暴力解决,他就无比想念起自家三徒弟来,若是小三子能带着一队军队来,保准能把南风馆推平了,扒到裤衩都不剩,可是这也就是想想而已。不说扰民的问题,单说小三子能不能及时赶来就是个问题。
洛书又苦恼地吐了个泡泡,不知道小三子现在到了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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