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距竞技赛的决赛日还有十一天,也就意味着商队离开特维亚镇回家的时间还剩下十一天,商队的氛围已经提前进入到了放假之前的亢奋与期待之中。>
再加上阿拉贡给所有成员都发放了足额的年金与安家费,这让一众伙计们的玩心大起,凡是没有轮值任务的伙计基本都在逛市集以及在酒馆中喝酒度过,最有文化修养的山姆则连续几天都去了光明教会的图书馆中看书。>
虽然图书馆中的书籍大多数都是关于神性启蒙的洗脑文献,但其中也不乏《山海图志》以及《艾拉西亚光明衰亡史》之类客观性比较强的工具书。>
图书馆只为给光明教会做过奉献的人开放。(所谓做过奉献,基本就是给教会捐过钱的意思。)>
阿拉贡商队给教会做过不少“奉献”,光是治疗金可能就有上万金币了,所以商队的人都能去图书馆书籍,如果有兴趣的话……>
书籍不准外借,山姆只能带着纸墨进去眷抄,基本上一呆就是一天,连饭都不吃,出来时,那一叠叠的读书笔记和摘抄记录,都成为了他新书的素材与考据资料。>
与山姆悠游且寡淡的生活不同,珊莎与汉默就过得刺激多了,他们两人都在跟着唐宁训练。>
珊莎跟唐宁学剑的日子很短,但她觉得受益很大,与她以前的剑术老师不同,唐宁教给她的全都是最实用的东西,也即是战场上的杀人技!怎么有效怎么来!>
一切不以杀人为目的的武术,都是广场舞。>
汉默在技击方面,功底深厚,一些基础的东西,他根本都不用学了,他现在唯一缺的是“内功”。>
所谓“内功”,就是身体的力量,反应与速度,这是搏杀的三大要素。这些素质与先天的资质直接挂钩,然后通过后天的特殊训练得以巩固与提升,没人可以例外,除了唐宁这个挂逼之外。>
汉默的先天资质属于中上,但他的后天训练显然并不够“特殊”。>
与大多数领主手下的士兵一样,他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收税,戍守,出征与战斗上,仅余的一些训练时间,也不过是例行公事地练一下,得到的提升并不多。他在箭术上的惊人天赋(箭术熟练度一开始便有205)是让唐宁吃惊的,尤其是得知他其实并没有系统地进行过射箭训练之后。>
所以,唐宁带他们两人进行训练时的流程一般是这样,汉默先单独去练习射靶,唐宁则教珊莎剑术,珊莎先从基本功开始学,比如如何握剑才不至于被人打到剑脱手,如何刺杀才能最快刺中目标,如何劈砍和切割才能造成最大伤害等等……>
如果不幸被敌人刺中或砍中,如何合理地运用长剑的格挡以及步法的退避为自己争取恢复体力的时间,以及如何在近身肉搏中拔出短剑刺杀敌人。>
珊莎进步极快,但她要学的东西太多了……当然,这都是以唐宁这种宗师级武者的标准来看的。>
单独练一段时间之后,便是珊莎与汉默两人的对练,俗称“互殴”,除了不能杀死对方之外,标准跟战场上几乎是一样的。以刺中对方为胜,不出血不算完。只要伤势不是太重,以唐宁的治疗术,连伤痕都不会留。>
互殴完之后,两人便分别与唐宁单挑。>
单挑更疯狂,有些画面实在太过十九禁,便不过分描述了……(此处省略一万字!)>
起初,汉默与珊莎都不太习惯唐宁这种疯狂的训练方式。>
但几天之后,他们都乐在其中了,除了本身对于武学的热忱之外,训练之后那种感觉自己立即提升了一个段位的成就感,才是真正的爽点。>
其实每个人都有一种苦恼,那就是自己明明练得那么辛苦,为什么水平总是停滞不前,感觉所有的苦都吃到狗肚子里去了。>
这其实就是肌肉记忆(uscle emory)的原因,肌肉具有记忆效应,同一种动作重复多次之后,肌肉才会形成条件反射。人体肌肉获得记忆的速度十分缓慢,但一旦获得,其遗忘的速度也十分缓慢。>
同样地,人体机能的其他训练亦是如此。>
但有了系统的加持,那就不一样了!>
每一次训练,每一分努力,系统都会立即将其转化为熟练度,永久固化,绝不会遗忘,绝不会退化。换言之,别人可能要花一个月时间才练得出来的成果,你只花一天时间便可以了。>
有的时候,当阿拉贡看见唐宁带着鼻青眼肿,血迹斑斑的珊莎与汉默从镇外的树林回到旅馆时,心中是极为震惊的。>
有一次他问珊莎:“珊莎,你还好吧?铜铃到底对你做了什么?”>
珊莎眨眨眼,认真地回答道:“老师差点就杀了我,但我感觉很好!”>
阿拉贡:“……”>
……>
……>
今天算是放假了,本来下午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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