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疯子的剑很快。>
而且重。>
不过身为淮南张氏世家,最能撑起江湖面子的张势而言,接这样的剑不难。>
是以他用算盘拍了下去。>
当年,他护送选秀的张羞去京都,洛棠许氏也有一位杰出女子要去参加选秀,那位女子被誉为洛棠数百年一出的绝世美女。>
可是洛棠许氏不放心。>
因为淮南张羞,千年一出……嗯,民间一些人,词语匮乏,找不到词来形容极美女子,只能用什么三千年一出四千年一出来形容。>
也是够尴尬。>
尴尬是尴尬,但是直接,至少在字面意思上,洛棠许氏的那位女子不如张羞。>
洛棠许氏不是善茬。>
于是派了高手,要在进京途中刺杀张羞。>
张势便是护送张羞进京的人。>
那时候,他被大徵太祖随口点名说永世不得出淮南给囚禁了多年,早就发霉了,好在太宗边缘化了侠以武乱禁的政策。>
对于太宗那道口谕,太宗不好推翻。>
但太宗是谁?>
很快想到了对策,下旨淮南张氏着人护送张羞进宫选秀,为确保秀女安全,允张势为送亲之人。>
这个旨意很有意思。>
一方面,给了张势自由,让淮南张氏对太宗感恩戴德。>
另一方面,用了“送亲”一词。>
这就意味着,无论张羞选秀如何,至少是要呆在宫中了。>
洛棠许氏压力更大。>
于是在洛棠许氏声望最隆的那位老爷子默许下,洛棠许氏豢养的最强供奉率领着几位死士,在半途伏击淮南张氏的人。>
那位最强供奉也用剑。>
一柄开山剑。>
很快,也很重——当然,还是不如剑疯子。>
张势也就是这样一拍,将那位供奉的开山剑拍得寸寸断裂,绵延的劲道,甚至将那位供奉的全身骨头都震碎。>
张势一战无敌。>
不过因为种种缘故,那一战的具体详情并没有传开——淮南张氏还不愿意因为这点事和洛棠许氏撕破脸皮。>
世家之间的恩怨,江湖厮杀是暗花。>
真正的里子还是朝堂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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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在小说里》 最新章节二百一十三章 史上最强男主角,网址:https://www.xbqg999.com/97/97124/232.html